【油站轉型】政府調整油站土地契約條款 容許強制要求油站加設電動車充電設施

社會

發布時間: 2023/12/08 16:45

最後更新: 2023/12/08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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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行會7月通過調整油站土地契約(地契)條款,以促進香港轉型使用電動和新能源汽車,據環境及生態局在提交立法會的文件,修訂除早前已公佈的向油站運營商提供誘因加裝電動車充電器、將新油站的土地契約年期從21年縮短至12年和容許政府對電動商用車的充電價格設上限的修訂外,還包括容許政府強制要求加設電動車充電設施。當局預計,現有油站可於約18個月內加設約100個快速充電器。

據文件,政府對油站土地契約條款的修訂,除向現有油站運營商提供誘因,若他們在油站加設快速充電器,視乎加設快速充電器的數目,其油站契約將可獲有條件地作短期續租,而有關的充電器亦可獲豁免修改契約的應繳地價外,還包括政府可透過訂立新土地契約或延長現有土地契約,引入條件要求油站運營商在油站內加設電動車充電設施,或把已有的車用燃油加油設施替換為充電設施。

政府亦會把新油站的土地契約年期由先前的21年縮短至12年,同時保留彈性,讓環境及生態局可視乎個別個案的情況微調相關年期,以及在新油站的土地契約加入新條件,讓政府在有需要時就特定種類電動商用車的充電價格設定上限,這條件亦適用於現有油站內加裝的快速充電器。

當局指,已與油站運營商溝通,並正與相關政策局和部門為實施細節作準備,預計現有油站可於約18個月內加設約100個快速充電器,實際數目則取決於現有運營商是否接納誘因 ,以及用地的具體限制,例如可用空間和電力供應等。跨部門工作小組會密切監察油站轉型的進度和成效,並適時檢討進一步精簡程序的空間。

另外,當局也會豁免新能源車輛噪音排放要求,當局指,車輛噪音主要由內燃引擎、廢氣排放系統及輪胎與路面磨擦所產生,新能源車輛主要為電池電動車輛及氫燃料電池車輛,此類車輛均沒有裝置內燃引擎及廢氣排放系統,而車輛在市區行駛的車速,不同車胎與路面磨擦所產生的噪音不會有很明顯的分別,故明年1月1日起豁免電動車輛及氫燃料電池車輛於香港首次登記的噪音排放要求,屆時申請人將無須向環境保護署申請該兩類車輛排放審查的許可,進一步簡化首次登記程序,料可推動使用新能源車輛以達致2050年碳中和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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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小冰